各有关企业:
为鼓励自主创新,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与运用,根据《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奖励资金使用办法》(青府发【2006】38号)的有关规定, 2009年度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成果转化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的条件
(一)申请奖励的专利成果原则上应是科技含量高、已获得授权且有效、具有产业化条件、并在我区进行转化的。
(二)专利成果实施单位应是在我区纳税的企业。该企业应有较强的技术创新、开发能力,重视专利工作并有相应的措施,每年有相应比例的新技术、新产品开发资金投入。
(三)专利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发展前景,其项目投产后企业年纳税在30万元以上,并且年纳税可持续增长。
二、奖励标准
根据专利成果转化情况及发展前景给予一定的转化奖励资金。
三、申请程序和要求
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报区知识产权局(科技局)。
(一)《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》。该表可到区知识产权局免费索取,也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科技局网站(www.qbjst.gov.cn)下载;
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;
(三)有效专利证书、能说明该专利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;专利申请说明书、摘要、权利要求书、专利检索报告;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当年缴纳年费的收据(复印件);
(四)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(复印件);
(五)专利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除《成都市青白江区专利成果转化奖励资金申请表》一式二份外,其他均一式一份按顺序以A4纸张尺寸装订成册。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,还应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。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
2010年4月30日止。
联系人:张立新
联系电话:83695112
成都市青白江区知识产权局
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
主题词:专利 奖励 申报 通知
成都市青白江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印
(共印80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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